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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农村最低
生活保障情况进行调研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的工作要点,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市人大内司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共同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于12月20日—21日对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新荣、左云、天镇、阳高的部分乡镇、村进行了实地察看,共走访了15户低保对象。通过集体座谈、个别交谈详细掌握了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指数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状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田参加了调研。
大同市的农村低保制度是在农村特困家庭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2006年全市农村低保工作正式启动,目前,9个农业县(区)全部出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了农村低保标准,使农村低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抓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三个重要环节不放松。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道程序确定保障对象。从救助政策、救助标准到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所有过程一律向全社会公示。二、建立了低保户档案管理制度。一户一档,手续齐备。为保障资金运行,将所需低保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并且建立了检查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三、在实施救助时,不搞平均分配,对不同救助对象,实施不同等级的救助,确保救助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身上。四、省、市、县三级低保资金及时到位,人均补差标准达到398.6元。
我市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我市保障范围很有限,保障对象仍停留在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身上,还没有达到应保尽保;县区资金缺口较大,对农村低保形不成有效补充;低保对象界定困难,在收入核算上存在一定困难;农村低保的社会救助体系还没有形成,大病救助,有的县区虽已出台政策,也实施了一定的救助,但由于人多,财力有限,根本拿不出足够的资金解决,达不到救助效果;农村低保工作力量薄弱,没有办公经费;农村失地农民的贫困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田强调指出:一是各级政府要尽快摸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特困群众底数,了解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二是准确地制定低保标准,做到按标施保,分类施保,并向重点地区倾斜。三是发挥优势,扩大就业,实施自给自足,搞生产自救。四是选出一些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高标准带头人,带领农民走致富之路。
(马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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