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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城市燃气和
测绘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0月31日至11月1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淳,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马骏等组成的省人大常委会燃气和测绘执法检查组莅同,对我市城市燃气和测绘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田及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公用局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在同期间,听取了我市燃气和测绘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市煤气化总公司气源厂、天然气门站及基础测绘点等单位,并召开了燃气工作座谈会。11月1日上午与我市交换了意见。
通过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大同市政府对贯彻实施《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领导重视、工作认真、成绩突出。特别是在燃气规划编制、设施建设、经营服务监管和安全工作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具体体现在:较为科学编制了燃气规划,燃气设施及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有了长足进步,燃气市场管理更为规范,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同时,市政府在贯彻实施测绘法律法规方面是比较认真的,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无论在测绘执法主体机构建设和基础测绘方面,还是在测量标志保护方面都走在了全省的前列,成绩值得肯定。
交换意见会上,检查组还重点对我市发展城市天然气的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首先政府要在燃气置换过程中,处理好发展天然气与人工煤气的关系,统筹考虑对现有人工煤气设施、管网和人力资源的再利用,尤其要注重发挥人工煤气的人才、技术和经营服务优势,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其次要强化城市天然气的管理。市政公用局要进一步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尤其是特许经营制度强化对天然气的监管,要尽快将市天然气公司和已供气的区域纳入统一管理范畴,特别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新成立燃气企业审批、燃气设施的验收以及燃气服务质量监督考核等制度,以保证城市供气的安全和稳定。第三市政府要尽快调研拟制定合理的天然气价格。要积极与省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联系,在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尽快科学合理制定城市天然气价格,以利于促进全市天然气的推广利用和发展。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印表示,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省执法检查组反馈的意见,进一步认真进行燃气和测绘工作的全面自查,修定完善相关法规,提出整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并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对全市燃气和测绘工作加大社会宣传,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做好督查工作,确保工作质量,通过方方面面的扎实努力,使全市燃气和测绘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再上一个新台阶。
王玉田副主任在讲话中,对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赴同轻车简从,深入基层,务实严谨的工作作风表示敬意,对检查组提出的专业性、合理性的建议表示感谢。她说,今后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大对市政府贯彻实施燃气和测绘方面法律、法规的监督力度,全面落实执法检查组的建议和意见。政府和主管部门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通过广泛的社会宣传和学习,进一步增强做好城市燃气和测绘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真正把城市燃气、测绘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舒成文、师秀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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