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一法三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7月4日至18日,市人大内司委、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在孙日兵副主任的带领下,会同市民政局、农机局有关人员先后赴大同、阳高、天镇、南郊、浑源、灵丘、左云七个农业县区,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大同市村务公开条例》、《大同市村民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和《大同市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从各县区的汇报和实地考察中了解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严格依法办事,使我市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展顺利,按时完成。村务公开、村民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有一定的效果。在贯彻实施中做到了:一、领导重视,深入开展“一法三条例”的宣传;二、针对个别村存在的难点问题,换届选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三、各村普遍建立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坚持真实、规范的原则,村规民约针对性强,最显著的特点是新任村干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敢定目标敢表态,敢定规范敢起步,带领村民发展经济,壮大集体财力,有的根据自身情况,转化煤炭经营结构,向深加工、替代型产业发展;四、各村普遍推行了村务公开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程序组建和完善了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和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小组机构;五、固定黑板建设几乎村村都有,完善了一栏一板,如实公布重大事项,阳高、天镇在村务公开工作中坚持“八公开”。即财务收支情况、计划生育指标、电价电费收缴、宅基地审批、工程招标及其它生产经营项目承包公开,村民往来账目、农民负担情况和村干部工资报酬公开。村务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六、各村在村民讨论重大事项方面,都严格依照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执行。增强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
在听取汇报后,孙日兵副主任指出,“一法三条例”是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对于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谈到当前的困难和问题时,他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因地制宜,找准切入点,加强农村的民主政治、民主法制建设,统一思想,领会精神,防止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偏差,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贯彻实施“一法三条例”,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培训乡村干部,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杜 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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