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依法进行执法监督
根据安大钧主任的重要批示,6月30日上午在市人大办公楼三层中厅会议室,法工委就大同晚报刊登的《谁在纵容执法违规?》文章中所报道的市客运巡查二队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监督,并向市政公用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市客运稽查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执法人员作进一步调查了解、查实事件发生全过程。
会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对新闻报道中所列内容作了陈述和说明,同时,法工委主任王德成向被调查对象进行了询问。经过调查了解,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与晚报刊登的新闻内容基本吻合、出入不大,但在一些细节上存在偏差。法工委认为就整个事件来看,之所以会发生,一方面反映出市客运管理处在行政处罚程序上有明显不足,首先程序不合法,有漏洞,执法人员没有很好地履行告知义务,不能严格按照处罚程序来认真执法,且存在人情执法;另一方面说明市客运管理处在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车的方式、方法上有所欠缺,不能很好地维护和稳定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从而引发社会上的一些不满。
会上,针对目前市客运管理处执法队伍及执法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法工委建议:1、认真进行内部队伍和人员的纪律整顿,以此为鉴,从此次事件上认真汲取教训,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坚决杜绝程序违法。2、市客运管理处要认真查实事件当事人的执法行为有无过错,对没有严格依法执法的人员要严肃处理,杜绝人情执法,将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经市政公用局加注意见后,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3、由于受体制等因素影响,导致市客运管理处部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极易出现以罚代管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市客运管理处要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制度,市政公用局作为主管部门,应积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早日解决市客运管理处的体制问题。
(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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