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就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9月21日至23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宗侨外工委主任张云溥为组长的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维平,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负责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在同的部分省人大代表应邀参加检查。
在同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情况汇报。22日深入浑源县,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台商座谈会等形式,就我市台胞投资具体情况、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为台商服务及依法保障台湾同胞投资权益情况、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了解。
23日上午,检查组在云冈宾馆九楼会议室就检查情况与我市领导交换了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维平,市政府副市长冀明德,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交换意见会。
检查组认为,市人大常委会接到检查通知后,及时安排,提前检查,写出了自查报告,为省人大的执法检查奠定了基础。各级政府及涉台部门认识到位,高度重视,把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纳入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计划,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认真履行职责,成效明显,在大力宣传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引进台资、依法维护台商及台资企业合法权益,处理台资企业纠纷和为台商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台资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对于大同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检查组建议,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涉台工作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的认识,继续加大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二要在基础设施、政策和服务等软硬件改善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做好引进台资及外资的发展环境方面的工作;三是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素质和办事效率,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台商纠纷,切实维护好台商及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台资企业马山矿与山西泰磊矿的矿界纠纷问题,各级政府要积极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依法处理,依法行政,发挥作用,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张云溥在交换意见时强调,认识是贯彻落实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重要前提,各级政府及涉台部门要适应形势,把宣传工作放在中央对台政策、加强对台交往的大环境下积极探索,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从体现法的精神出发,进一步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切实把全市对台工作做好。
冀明德副市长表示,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实实在在的,说明我市引进台资的工作既有成绩,更有差距,存在的问题是比较突出的,处理不好会引起台商的不满,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尽快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尽快采取措施,协调各方面关系,切实予以解决。借这次执法检查,努力做好今后的工作,把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在我市贯彻实施好。特别要加强引资服务,创造发展环境,为促进我市的对外开放做出不懈的努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维平表示,今后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把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作为监督重点,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进行监督,并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联系和沟通,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王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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