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财经委对部分单位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
为了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大同市市级200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精神,市人大财经委根据主任会议安排,并结合对2005年市本级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于八月九日至八月十六日,对我市农业局、市劳动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计划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等十四个单位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为了搞好这次审计问题整改跟踪监督工作,市人大财经委对市政府“关于200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审计问题,按照被审计单位进行分门别类。对涉及的审计问题多、数额大的被审单位确定为重点跟踪监督对象。在进行跟踪监督过程中,财经委除了组织本委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聘请了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实地进行跟踪检查。在检查中,检查组对照审计决定书的内容,采取听汇报、看账目和原始单据的办法,一项一项的认真监督落实。对没有进行整改的问题,他们认真查清原因,督促单位尽快整改。
通过跟踪监督,财经委员们了解到,我市大部分预算单位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得比较好,审计决定的落实也比较到位,如:挪用资金的予以了归还,该上交国库的进行了上交,该交罚款的补交了罚款,漏交的税款进行了补交,账务处理错误的进行了纠正。但也有个别单位,由于资金紧张,已被挤占、挪用的资金难以归还到位,有的审计问题从表面上看,得到了纠正,但“挖了东墙补西墙”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形成了新的资金挤占、挪用。针对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财经委建议有关部门,一要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强化审计意识;二要严格执行预算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三要强化整改力度,绝不能走一边整改,一边重新违纪的老路。
截止8月底,市人大财经委已对80%的有审计问题的单位整改情况实施了跟踪监督,下一步财经委将结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执法检查,继续对该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财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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