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山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根据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6月16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山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普、冯及时、王克勤参加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在检查中了解到,全市现有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未含职业培训机构)55所,(其中普通中专学校9所,成人中专学校14所,职业高中学校14所,初等职业学校10所,技工学校8所),2004年职业学校招生14670人(其中普通中专招生5014人,成人中专招生250人,职业高中招生3905人,初等职业学校学校招生2159人,技工学校招生3342人),在校生32698人(其中普通中专12109人,成人中专590人,职业高中7575人,初等职业学校6258人,技工学校6226人);有职业培训中心1所,截止2004年累计培训人员6105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从无到有,目前已发展到56所,年培训能力1万多人。此外,近年来开展的各种短期培训(在职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培训人员达到34772人。2004年至2005年5月由农业局牵头实施的“阳光工程”完成转移培训任务15000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14.2万人,全市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近20万人。
调查组还了解到,市政府及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等部门大胆改革,积极探索,使职业教育逐步走出低谷,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一是领导重视。把职业教育作为提升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的关键来抓。二是注重投入。在地方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保证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三是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职业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在倡导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同时,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模式办学。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目前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1353人,学历合格率达到65%,中级职称以上教师占51.2%。五是启动“阳光工程”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2004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总收入为3.7亿元,人均224元,占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241元的10%。六是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目前已举办了五期《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班,培训人员达145人,合格128人,培训合格率达88.3%。
检查组也了解到,我市的职业教育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第一,对职业教育认识不足。职业教育是“低层次的二流教育”的传统观念仍存在于许多市民,甚至是部分领导干部的意识之中。第二,职业教育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各管理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统筹乏力,资源难以充分利用。第三,职业教育投入相对不足。由于投入跟不上发展的需要,职业学校办学设施总体不足,设备相对陈旧,明显落后于生产实际。第四,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许多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不是按照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设置而是按照办学单位的条件、办学能力设置。第五,职业学校招生仍存在困难。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相比,生源状况仍很窘迫。第六,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庞大、素质较差。不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第七,创业培训工作未能全面展开。
为此,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在全社会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风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职业观、人才观;积极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大职教发展观的要求,尽快建立由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努力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特别是要大力改善农村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大力调整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依托“6656”工程所涵盖的重点产业和支柱产业,按照市场需求方向对学生及培训人员实行订单式培养,促进职业学校毕业生及被培训人员的就业;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优化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为农民工进城创造宽松的环境;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用先进的理念,新颖的内容和典型的事例引导参加培训的下岗人员,积极创业,并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建立起以创业促就业的良性运行机制。
(教科文卫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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