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内司委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根据省人大内司委的安排,经主任会议决定,2005年元月下旬内司委深入市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矿区公安分局、向阳里派出所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升参加了检查。
我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切实加大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据统计,截止2004年11月,全市共受理治安案件29621起,查处治安案件27658起,查处违法人员38509人。
检查中发现了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1、现行《条例》,缺乏惩戒力度,处罚规定已不适应目前的社会经济现状,亟待修改。2、基层警力明显不足,一些治安管理工作难以开展。3、管辖交叉,职能相混,造成有的案件抢着管,有的案件无人问。4、群众或者家庭式的娱乐活动与聚众赌博定性不准,在处理同样案件上没有统一的标准,造成执法人员不好操作,人民群众有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升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市公安局应对各分局的警力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合理分配警力,切实加强派出所的建设。二是对云泉分局和矿区分局之间的职能划分,要进行专门研究,尽快予以解决。三是对正常的娱乐活动和聚众赌博进行分析研究,并制定出我市的界定标准(草案)或经市人大决定或按政府规章下发实行,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娱乐要求和便于公安机关执法。四是加强对执法干警的法制教育,坚决杜绝“以罚代劳”、“以罚代教”、“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
(马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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