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保执法检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晋人建环发[2004]8号文件的要求,由市人大常委会建设环保工委牵头,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直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和今年三晋环保行记者团提出的具体整改建议,在九月份大同环保行督促检查的基础上,于2004年12月9日、10日,再一次进行了验收检查。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一、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二、对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情况的检查;三、对有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四、2004年三晋环保行记者团提出建议的整改情况。通过检查了解到,为了从根本上扭转我市环境污染严重这一状况,今年以来,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对大气污染、水污染进行整治,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严格规范,开展自然生态保护,经过环境综合整治,我市大气环境质量虽然没有完成上级的目标任务,但比去年有了明显的提高,到目前为止,二级以上天气154天,其中二级150天,一级4天,大气整治工作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我市2004年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重点考核的南洋河宣家塔断面、壶流河洗马庄断面、桑干河固定桥断面,基本达到目标要求指标,有的污染因子明显低于要求指标;“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自然生态保护步入法制轨道,一是大同市册田水库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通过专家论证;二是左云、灵丘、新荣作为国家第8批生态示范区规划评审完毕;三是对南郊、新荣、左云三个产煤县区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水资源破坏进行了摸底调查;四是南郊云冈镇荣获省级优美乡镇称号;五是畜禽养殖场得以进一步规范。
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1、排污单位领导没有把遵守环保法纪提高到自觉的高度,经常与执法人员“打游击”,给执法增加了难度。2、煤台搬迁工作历时四年,进展艰难,今年计划上半年要搬迁的6家煤台,限期年底实现最后搬迁。现岁末将至,搬迁清理工作进展不容乐观。3、已取缔的土小污染时有死灰复燃。还有一些现象背后的问题值得思考,比如出现在取缔饭店燃煤大灶时执法人员被扣的事件,充分说明全社会的环保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再是环境治理还没有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治理,造成的资源、资金的大量浪费,加大环保成本,比如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应作为领取营业执照的先决条件。还有,检查中发现身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经营者们,没有在环境保护中起到应有的表率作用,使代表的整体形象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大打折扣。另外,这次检查中经营者为环保工作提出一条建议:环境治理不仅要采用“堵”的措施,还要采取“疏”的办法,由政府组织专业人员研究各行业标准化环保设施,通过可研性报告,明确企业取缔什么设备,采用什么装置,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这样,既有利于规范行业环保标准,又有利于环保管理。反映出了我们有关的行政部门在服务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马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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