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劳动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工会的组织建设,保障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从10月19日至20日对我市《工会法》、《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详细了解了以下情况:1、全市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工会法》、《劳动法》的学习宣传活动。2、狠抓了新建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近几年,全市新建工会160余家,乡镇、街道一级行政工会建会率达100%。今年对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给予了极大关注,为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3、积极开展工作,加强政治学习和理论培训,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切实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4、通过平等协商,建立了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截至2003年,全市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为1934家,职工333654人,外商投资企业4160人,私营企业9750人,乡镇企业16006人,5、深化民主管理,坚持和完善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6、坚持依法行政,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专项大检查,建立群众举报案件检查制度和劳动年检制度。推动了《劳动法》的进一步贯彻落实。7、全力促进再就业工作。对各类求职人员实行“一站式”服务,对进入市场的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全程免费服务。目前全市已向外输出劳动力5271名,安置“4050”人员5300余人。8、坚持“双维”宗旨,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81件,已结案196件,仲裁裁决64件,仲裁调解132件,为职工和企业追回经济损失1687万元。9、市级社会保险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目前,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达1781户,在职职工251200名,离退休人员70353人,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今年1-9月份,全市养老金征缴26868万元,发放养老金28199万元,滚存结余24722万元。
检查组对“两法”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1、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很不够,部分企业的领导对“两法”的认识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有拖欠工会经费的现象;3、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完善;4、工会干部自身素质较差,也直接影响到工会工作的开展;5、地区之间、产业行业之间、不同的所有制之间对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存在着较大的差距;6、改制不彻底,使《工会法》的贯彻执行打了折扣;7、我市的劳动用工最低标准工资为520元/人月,部分企业落实起来很有困难;8、养老金方面工作阻力较大,给征缴带来困难;9、劳动仲裁工作处理难度大,执行更难。
检查组对“两法”的贯彻实施提出了几点建议:一要加大“两法”的宣传力度,使“两法”深入人心;二要将《工会法》实施情况作为任用干部的依据;三要定期培训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四要加大改革的力度,从源头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五要加大劳动监督执法力度;六要加大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征缴力度;七要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特别是政府拖欠,应拟定分期偿还的计划和方案,尽早予以解决。
(张 统、马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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