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对《药品管理法》进行执法检查
为了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药品管理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于11月26日、27日对我市贯彻《药品管理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克勤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医药公司、天招药房、三医院、康复医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星火制药厂等单位进行检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于2002年2月8日,是主管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垂直领导下,负责对全市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虽然成立时间短,但是通过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药品管理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保证了药品监督执法工作的正确实施,打击了制售伪劣药品行为,规范了我市的药品、研发、生产、经销及医疗市场,有力地遏制了药品市场的违法行为,保证了全市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在听取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的汇报后,王克勤副主任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的时间短,办公条件差,但是在药品监督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学习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职责明确、效果鲜明,有力地加强了药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了药品质量,保障了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了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
最后,王克勤副主任强调,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依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宣传力度,使生产、经销、用药各个环节的人员均知法守法,保证《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
(孔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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