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气象法》执法检查组莅同检查
10月13日至15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曹振声率领的《气象法》执法检查组一行7人,对我市《气象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及时,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了检查。市委书记来玉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大钧在百忙中会见了检查组人员。
在同期间,检查组在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气象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后,深入到阳高县、天镇县和全市部分气象基准站实地检查,检查组每到一处都认真听取汇报,阅看气象数据资料和气象设施,对我市的气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15日上午,检查组同市政府交换了意见。
检查组认为,大同市气象部门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山西省气象条例》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大同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做出了很大贡献,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二)依法行政,管理规范;(三)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服务质量;(四)气象工作成效显著。存在问题:(一)随着我市城乡建设的不断发展,气象站、点的周边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影响了气象站点的正常预测工作;(二)气象工作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亟待解决。
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曹振声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气象部门是垂直管理单位,大同市委、人大、政府领导在决策、财力、物力等方面为大同的气象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各级气象部门都能尽职尽责,为大同市的工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和重大活动提供了准确及时的气象服务,为老百姓办了实事,这无形中增添了社会的财富。大同市气象部门是多次被国家、省气象局表彰的先进单位,希望大同市气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与时俱进,发展创新,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及时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我市自然灾害频繁,加之农业基础薄弱,自然灾害已成为制约我市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气象工作直接影响着我市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气象部门要树立"大气象"观念,把发扬成绩和工作创新结合起来,更好地做好防灾减灾和人工影响气象的工作。
(杨琳、张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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