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关爱弱势劳动群体
--大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二、三事
“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权益,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办实事,才是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基于这种认识,近年来,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的实践中,回答了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课题。
“代表人民利益,就应该关心群众疾苦。要到最穷的村、最穷的户看望受灾群众,千方百计帮助受灾群众度过难关。”
2001年12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正召开着视察农村抗灾救灾情况动员会。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机关部分干部,心情沉重地聆听着副市长马福山关于全市农业遭受特大旱灾和抗灾救灾情况的汇报。
2001年,是大同市连续的第三个大旱之年。干旱来势之猛仅次于1960年和1968年。全年平均降水仅有208.5mm,而且虫灾暴发,洪雹灾害并发。预计粮食总产比上年减少81.2%,比正常年减少78.3%。属特重灾害。广大农村受灾群众面临着口粮、饲粮、饲草、种子、吃水、取暖多重困难。由于连年遭灾,农民入不敷出,自救能力十分脆弱,非外力救助难以度过难关。
听完马福山副市长的汇报,常委会安大钧主任作了激情铿然的讲话:“今年,我市遭受了历史罕见的旱灾。在旱情最严重的6月间,我们专门到阳高县视察了旱情。秋天,我们再次到农村调查受灾情况。农村遭受这么严重的灾害,我们不能无动于衷。人大代表人民的利益,就应该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这次视察,要把重灾乡镇作为视察的重点,一定要到最穷的村,到最穷的户,了解受灾情况和农民群众的温饱问题,研究受灾群众的过冬问题和来年的备耕问题。要千方百计帮助受灾群众度过难关。”
12月10日晚,突降大雪。次日一大早,常委部分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踏着深深的积雪,顶着塞外刺骨的寒风,分五个组奔赴阳高县、大同县、左云县、天镇县、南郊区,对农村灾区进行了视察。视察结束,农村工委写出了视察报告,提出7条综合抗灾救灾建议。
2002年4月15日至17日,常委会又组织了对全市春耕备耕情况的视察活动。视察人员分三个组奔赴左云、新荣、阳高等6个农业县区的40余村进行了视察。
在集中视察的同时,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抗灾救灾和关于全市春耕备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先后发放救灾款2060万元,136.8万受灾群众得到救助。社会各界也纷纷捐钱捐物,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困难。春耕备耕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各级部门及早动手,密切配合,克服资金等困难,汇地整地,备足生产资料,为今年的农业大丰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维权是双向的,既要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也要维护用工单位的权益,但更重要的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日渐凸现:
餐饮服务业违法侵权现象严重。私招乱用,不签合同,随意辞退;招用员工违法收取抵押金;超时工作,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
部分困难企业经营不景气,拖欠职工工资现象相当严重。不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职工到龄无法享受退休待遇。女工劳动保护不能按规定提供,侵害了女工的合法权益;
全市1.8万名下岗职工由于企业无力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无法出中心过渡到失业保险。同时就业岗位严重短缺;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难度大,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率很低,职工的后顾之忧难以解决。
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近两年来,先后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企业598个,民办职介机构39个。检查期间,督促企业办理劳动合同5881份,流动就业证2400个;责令企业补发拖欠工资14.9万元;督促58个企业参加了养老保险,督促欠费企业上缴养老保险费3414.7万元,失业保险费2167万元;取缔违法职介机构16个。但一些长期积淀的问题难以有效解决。
2001年8月6日至10日,为了推进社会劳动保障工作,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常委会组织了劳动法和工会法执法检查活动。这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劳动行政部门近两年的执法情况,用工单位建章立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况,社保资金的收缴发放情况和劳动争议仲裁情况。
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部分副县职干部共47人分6个组,深入51个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同时设立联系电话,倾听群众反映。检查期间共收到来电、来信、来访55件,按照主任会议的意见,全部转交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10月份,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劳动法和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向市政府提出了整改的审议意见。
今年6月至8月,常委会以江总书记“5·31”讲话为指导,再次组织了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大规模的执法检查活动。这次检查内容扩展为14个方面,时间延长到2个月。6月18日至21日,常委会组织了集中重点检查。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财经委部分组成人员共49人参加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18个单位。
8月份,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再次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进一步整改的审议意见。
两次执法检查,两次听取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有效地促进了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也从而增强了劳动者自我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低保制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要带着真情做好每一项工作,保证低保资金确实发放到应保对象手中。”
低保制度是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生活困难的重大改革措施。1998年1月1日,大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式启动。当年全市共有497户、1324人进入低保。低保对象主要是城、矿两区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无法定赡养人)居民。保障人数占全市非农人口比例仅为0.11%。
1999年,低保覆盖面由城、矿两区扩展为全市11个县区,低保对象由"三无"向特困职工适当延伸,低保标准提高30%。到2001年9月,进入低保范围的人数虽然逐年增长,但低保人数占全市非农人口的比例最高时仅为0.39%,与全国5%的平均水平相差甚远。这个低保范围没有真正反映大同市近年经济发展滞后,企业经营困难,城市贫困人口增多的实际。
2001年6月,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对全市低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普查,确定全市低保对象应有37482户,98138人。
如何落实好中央的低保政策,在核实底数,制定标准的基础上,做到公正透明,应保尽保,把低保资金确实发放到应保对象的手中,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给予关注。
2001年12月,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常委会安大钧主任对低保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带着真情做好低保工作。规范程序,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二要加强管理。搞好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行动态管理。三要打足财政预算。春节前,一定要将今年的大部分低保资金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明年预算要打足这一块资金。
今年春节前,安大钧主任还亲自率领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到市民政局调查研究,了解低保工作进展情况。再次强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必须足额预算,实现应保尽保。今年4月,市人大财经委对2002年度预算中市级低保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2002年6月,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再次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次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并调查研究追踪问效,促进了全市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今年2月,成立了大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城市低保网络化动态管理体系正在建设中,年底即可实现中央、省、市、县(区)、街道五级网络联通,实现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今年上半年,已落实中央、省级低保资金2138.7万元,落实比例占全省第一。最近市政府出台了《低保工作规范意见》,将大力推动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运作。
(大同市人大
刘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