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文物保护执法检查组在大同市进行检查
6月20日至25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祥炎,省人大教工委副主任杨勇在带领省人大文物保护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省人大这次执法检查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促进政府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我省文物保护工作。
这次检查是在全省各地市进行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的重点抽查,省人大组织了三个检查组,对全省六个市(地)进行重点抽查,我市是被重点抽查的地市之一。
省人大这次重点抽查,确定了"肯定成绩,查找问题,特别是紧紧抓住突出问题,一抓到底,妥善解决,使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工作思路。
检查组于6月20日下午在市人大培训中心会议室听取了市政府冀明德副市长关于贯彻"一法一办法"情况汇报,听取了王兴祥副主任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认真行使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情况的汇报。
21日至24日,检查组深入灵丘县、浑源县及云冈石窟、上下华严寺、善化寺等13处重点文保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询问,具体查看等方法了解了文物的保护修缮、资金到位,周边环境整治,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备,文物档案管理等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祥,教科文卫工委及市文物局的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24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就这次检查情况同我市领导交换了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大钧,副主任王兴祥,市政府副市长冀明德及市文物局、规划局、宗教局、新闻出版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检查组对大同市政府在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好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大同市市县两级政府,对文物资源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在不断提高;保护文物,利用文物发展旅游产业的热情在不断高涨;两级政府对文物保护的力度在不断加大;广大群众保护文物和历史文化名城的意识明显增强。同时也指出了我市在文物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基本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比较突出;文物与宗教的矛盾比较尖锐;保护经费不足,严重影响和制约名城的保护;执法部门、执法工作缺乏力度;保护文物与发展旅游的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
检查组对大同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对文物保护工作给予了极大关注和有力监督,从而使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及"一法一办法"等法律法规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给予高度评价。检查组认为,大同市人大常委会自1998年换届以来,共召开过29次常委会,其中听取审议有关文物保护议题的会议达10次,年平均达2.5次,1998年以来,共组织针对文物保护议题调研、论证、执法检查达27次。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在文物保护方面大胆行使决定权、立法权、监督权走在了全省各地市的前列。这种契而不舍的精神和艰苦努力的工作作风是值得称赞的。
检查组反馈意见后,副市长冀明德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要把检查组的意见完完整整地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对检查组提出的几个具体问题,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予以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大钧作了总结发言,他认为,省人大这次执法检查,虽然检查时间短,但很细致、实在、认真,成绩和问题讲得很具体。在讲到大同市近年来对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的重视情况时,他讲了四点:
一是地方立法具体规范,即用地方立法的形式把文物保护法具体化,比如制定的《大同云冈石窟保护条例》就是将一个文物景点的保护专门制定成地方性法规,这在全国也是第一个。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我们经过反复论证,多次审议,制定了《大同古城保护管理条例》,这在全国也是第一家。市人大常委会在换届后的第一次会议就作出了关于保护古城的决议,不仅具体,而且有许多刚性的要求,另外人大常委会还多次审议了古城保护规划。
二是文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特别是领导层的同志由原来的认识不一致,到认识的逐步统一,经历了一个艰苦工作的过程,现在大家基本形成了共识,都能服从于法律、法规。我认为这是本届人大工作最有成效的一项工作。
三是工作力度在不断加大,在文物保护方面人大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如下寺坡街改造工程,善化寺周边环境改造、东街天主教堂等事件,人大都给予极大关注和有力监督。
四是在执法监督方面,每次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报告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要提供相关执法检查报告,而且人大常委会要将审议情况以审议意见书的形式下达给市政府。
这几年,我们市人大常委会实实在在做了一些事,做了一些关系到大同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大同市人民长远利益的事,通过法治,我们相信大同这座古城将会显示出更加朝气蓬勃的活力来。
(韩晓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