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2年工作安排和市第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田静代表的建议,建设环保工委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于5月20日至5月23日对《大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近两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参加这次执法检查的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采京、建设环保工委主任王耀堂、研究室主任王德成、市人大代表田静、建设环保工作副主任田宏、巩英等,房管局的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条例》颁布近两年来经过实践操作,是否符合实际;《条例》在实施中还存在什么问题,通过检查,进一步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强化《条例》实施,规范小区管理,以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检查中了解到,《条例》的颁布的确给住宅业主和物业管理责权双方以极大程度的规范,也为物业管理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推动了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我市的物业管理在97年以前只有一个清远大厦物业管理部门,而截止目前为止,已有247个小区,纳入物业管理的有211个,全市有71家物业管理企业取得了资质等级证书,从97年到2001年创建了5个国家级优质示范区:龙新花园、岳秀园、齿欣小区、明珠花园和北馨花园;5个省级优秀住宅小区:新世纪花园、幸福里小区、柳航新村、福寓苑、北馨花园。
但不容质疑,《条例》执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由于小区新旧程度不一,设施建设程度不一,管理机构不健全,小马拉大车,导致管理不到位,发展也不平衡;与《条例》相关配套的规定不完善,给执法带来一定难度;全社会的管理意识差,计划体制下的福利住房转变到花钱买服务,观念转变不到位,给物业市场化管理带来困难;水、电、气不合法的收费方式加大了物业管理企业的经济负担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交换意见时,大家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建设环保工委将汇总这次执法检查的详细情况,提请常委会审议。
刘采京主任总结这次执法检查时说,这次执法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效果很好。从这次检查看,我们这一《条例》的制定充分体现出三个特点:早。我市在全国较早的制定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使物业管理这一产业较早地健康、规范地发展,为今后这一产业的全面集约化、市场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快。由于法律出台及时,极大地推动了这一产业的发展,从97年开始71家物业管理企业有45家是《条例》颁布后不到2年时间发展起来的;新。由于《条例》的制定程序严密,经过多次修改、论证、听证、草案登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所以,《条例》可操作性强,非常具有前瞻性。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法,提高管理水平。
在讲到物业管理发展方向时,刘采京主任说:必须提高领导干部对物业管理的认识。物业管理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环境建设。所以,应该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站在"重振大同雄风"的角度认识物业管理这一新兴产业。这一产业的发展,会给城市带来"环境"与"经济"的双赢。为了大同的经济发展,人民的安居乐业,全社会都要关心和支持物业管理事业。
(马 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