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检查
安大钧主任提出进一步落实本法的三点意见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2年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决定,4月18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实 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共分两个组,参加的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大钧、副主任王兴祥、张林,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共计15人。两组分别对大同市及城区、南郊区、矿区、大同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妇联、共青团,大同云岗啤酒集团公司、大同市煤气总公司等机关、团体、单位的实施本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学习宣传实施本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妇女参政议政、城镇妇女劳动就业、依法打击暴力残害和拐卖妇女、保障妇女特殊权益、保障农村女童教育和妇女财产权益等八个方面的情况。通过检查,既充分肯定了实施本法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详细情况将汇总后向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书面报告。
在听取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执法情况汇报后,安大钧主任强调,落实好《妇女权益保障》这部基本法,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知法、懂法。全社会都应知道这部基本法,加 大学习和普及宣传的力度,教育广大妇女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权益,为落实这部法律打好基础;二是守法、维权。要造就全社会都遵守和执行这部法律的法制环境,任何机关、团体、个人都不得违反这部法律。同时,国家机关、团体、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都要运用这部法律,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三是做好执法、司法工作。政府是执法主体,要履行职责,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维权工作。对涉及违法犯罪的侵犯妇女合法权益案件,司法机关一定要及时、积极介入,运用审判、检察职能保证这部法律的实施。
谈到进一步实施这部基本法时,安大钧主任认为:首先要找出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是要肯定成绩,但必须发现问题,才能有利于这部法律的实施;其次要突出重点。面临的四级国家机关的换届选举任务,如何保障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政治权利的实现,就是当前工作的重点。要解决城镇妇女劳动就业、保障农村女童教育和妇女财产权益、依法打击暴力残害和拐卖妇女等问题,这是当前社会的突出问题,不采取有效措施,妇女维权将会流于形式。再次要改变执法检查方式。在机关和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固然重要,但不发动全社会参与,其效果难圆初衷。因此今后开展这类重要法律的执法检查,应公告全市,让全市人民参与。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才能造就良好的法制环境,督促执法和司法机关履行职责,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动依法治市的进程。
(付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