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整改监督
促进档案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就《档案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调查
为了进一步推动《档案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了解《档案法》执法检查后的整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于近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克勤的带领下,深入到市档案局(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调查。
档案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对人类的传承、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市档案馆内藏有前清档案、民国档案、革命历史档案和建国后档案近十万卷,位居全省第二。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我市部分县区和市直机关及社会团体贯彻落实《档案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这次调查就是针对去年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的。在调查中了解到,通过几年来的连续检查,我市各级各单位档案法律意识普遍有所提高,档案事业的发展愈来愈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各级领导的重视,加大了投入,完善了制度,规范了管理。市档案局(馆)通过去年的检查,认真查找自身的不足积极进行整改,针对近些年的档案收集整理不完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没有及时进馆,如93年我市地市合并后的档案、云冈石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等重大事件档案及我市领导干部的全宗档案还是空白等问题,积极开展档案的接收和征集工作,目前已开始着手地市合并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和市级领导干部档案的建档工作,并加强了档案整理和保护工作,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努力创新档案工作服务机制,现在正在积极筹建“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和“档案查阅中心”。同时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整改工作进展不平衡,甚至部分单位没有整改行动;自觉不自觉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情况还时有发生;有的单位档案没有收集整理,形成断档;有的档案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档案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市档案馆的清朝档案,因历年对档案保护投入不足,不能得到有效的修补,处境令人担忧。
市人大常委会王克勤副主任在调查中指出:目前部分领导对档案和档案工作还重视不够,不了解档案价值和档案工作的社会功能,“有案不查”“有档不用”。档案局作为档案管理部门,有作为才能有地位,要依法收集和积累档案,积极开发利用档案,让档案资料走向开放、走向市场、走向群众,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为各部门工作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
(教科文卫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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