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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刑事诉讼法执法
检查组莅同检查
8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雅安带领省人大常委会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凤书、副主任马维平、副市长郝月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振民、市检察院检察长徐佑、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陪同检查。
8月14日上午,省执法检查组在雁北宾馆召开汇报会,副市长郝月生就市政府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振民、市检察院检察长徐佑就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先后汇报了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凤书、副主任马维平及市人大内司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汇报显示,认识提高,领导重视,依法办案意识进一步增强,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严格程序,明确责任,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提升水平,强化培训,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会后,检查组先后深入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实地查看了公安司法队伍的建设情况。对基层单位落实“刑事诉讼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其中执法检查组阅卷人员在听取汇报的同时展开工作。主要对检察、起诉、审理、羁押等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办案情况进行阅卷检查。
8月14日下午,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维平和市政府郝月生副市长、市法院袁振民院长、市检察院徐佑检察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检查组就如何贯彻执行好“刑事诉公法”的实施情况,大家畅所欲言,共同探讨,提出以审判为主的建议,检查组指出,提高司法队伍的执法水平,维护公平正义是执法机关的生命线,对审判人员应加强培训,在人员办案水平上提高,减少人为的失误。
8月15日下午,检查组召开反馈意见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维平,市政府副市长郝月生,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检查组就检查情况发表了意见,检查组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对于这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取得了很明显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大同市社会平安稳定,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并提出贯彻实施刑事诉讼的建议:
一是继续加大刑诉讼法的宣传普法力法,切实促进公安司法干警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理念。二是加强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三是继续抓好队伍素质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办案水平。四是建议市政府增加投入,改善公安机关的办案条件。
马维平副主任、郝月生副市长对检查组提出的中肯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并表示我市将认真研究落实检查组的反馈意见。马维平副主任表示市人大常委会要发挥监督职能,积极促进工作的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这方面的监督,督促“一府两院”
做好这项工作。郝月生副市长表示,将尽快将反馈意见提到政府会议进行研究。市法院袁振民院长、市检察院徐佑检察长也做了表态发言。
(杜 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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