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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财经委召开社会保险法(草案)
征 求 意 见 座 谈 会
1月16日上午,市人大财经委组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市法制办、劳动局等单位的负责人和市人大法制委的部分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社会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柱性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社会各界对制定社会保险法的呼声越来越高。2006年8月,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对加快起草制定社会保险法做出重要批示,华建敏国务委员也对加快社会保险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根据领导同志的批示和要求,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征求各方面意见,反复论证,多次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并于2007年11月28日提交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为了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市人大财经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的说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提前下发到有关部门和单位,这些部门和单位对社会保险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他们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反复讨论,吸纳方方面面的意见。
在座谈中,大家各抒己见,踊跃发言,一致认为草案体现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重点对社会保险的原则、各种险种的覆盖范围、社会保险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等内容做了规范。同时,参会人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从不同的层面和角度以及法律的可操作性上对社会保险法(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后,市人大财经委认真研究,做了细致的归纳和整理,及时送达了有关部门。
(常志宏 王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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