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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劳动法贯彻
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全面贯彻实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于12月19日至28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劳动法》执法检查活动。
这次检查重点涉及了法律法规宣传、依法行政、执法监察、规章制度、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妇女就业、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院保险、工伤保险、劳动报酬、劳动仲裁等14个方面的内容。检查组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院、总工会、妇联四家对我市贯彻实施《劳动法》全面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到一医院、市移动通讯公司、市自来水公司、浩海酒店、沃尔玛、东华机械厂、市同华煤机制造厂、矿区大北沟煤矿、新荣区小梁沟煤矿、左云鹊儿山煤矿等14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和调研。了解《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听取职工群众的呼声,检查发现贯彻劳动法中存在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田、冯及时参加了本次的执法检查。
《劳动法》实施几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把贯彻《劳动法》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积极的态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着力推动劳动法的贯彻实施。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工作要旨,认真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广扩就业渠道;认真做好社会统筹工作,保障养老、医疗等社保支出;开展维权活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全面推动我市繁荣稳定做出了贡献。
检查中我们也了解到,劳动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对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深度不够。二是现实中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主要表现是: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执法部门面对此现状,不同程度迁就的思想;餐饮服务行业普遍存在超时和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问题;部分国有、集体企业存在故意拖欠养老统筹金的现象。三是依法裁决的劳动争议执行难。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者无法获得及时的赔偿,存在执行难的问题,致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四是妇女劳动权益在某些方面还得不到合法的保障。如女职工“四期”保护的落实问题,享受福利待遇在部分企业仍然存在男女不平等的问题,女职工生育医药费不能报销,女职工每年至少一次的身体检查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元的卫生费得不到落实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一要加大《劳动法》宣传力度,要使《劳动法》深入人心,增强维权意识。劳动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深入基层,下大力气,对劳动合同不完善的单位,养老保险参统率低或不参加养老统筹的单位,督促其全员参加养老保险。借助今年《劳动合同法》及《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之际,总结往年经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也可以通过现场咨询、知识竞赛、媒体宣传、领导讲话、散发传单等形式进行深入地宣传,使劳动者都能了解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二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每年要对其所属部门干部进行培训、学习,使他们更全面的掌握自身岗位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更好的依法开展工作。《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劳动部门要配合各级工会、妇联等组织,深入企业,依法及时处理劳动违法事件,严格依法办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三要加大社会保险的征缴力度。要深入基层逐个企业逐个企业地落实从业人数、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已办养老保险人数,耐心宣传老有所养的社保政策,动员企业主和员工都能积极参加养老保险,真正做到应参统者全部参统,应收缴款全部收缴。四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法律法规不配套不衔接的问题。市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认识研究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涉及难于逾越的法律法规问题要积极向上反映,积极争取符合我市市情的有利政策,属于本辖区职权范围内的要认真制定政令畅通,符合法律和实际的相关实施细则,切实解决基层在贯彻劳动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常志宏 王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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