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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文化事业
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为了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使全市人民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及主任会议的安排,2007年12月4日至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分两个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田、王克勤带队,深入到市文化局、矿区和广灵县,听取了文化事业发展情况汇报,并实地察看了市图书馆、少儿图书馆、百盛、双汇网吧、耍孩、北路梆子剧团、金库歌舞厅及矿区燕子山社区、广灵县蕙花集团总公司、广灵剪纸文化产业园区、加斗乡综合文化站。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建设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发展为主题,繁荣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全面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和繁荣,为构建和谐大同做出了贡献,取得了可喜成绩。
调研中我们也了解到一些问题,1、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随着市财政收入的增长,市政府也加大了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但文化事业经费还没有达到国家、省关于文化事业经费不低于当地财政总支出的1%的要求,文化馆、图书馆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硬件建设滞后。2、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础建设欠帐太多。我市大部分县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都不容乐观,馆舍不仅空间狭小,而且年久失修,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硬件建设滞后,基本功能萎缩,严重制约了文化活动的开展。3、文化产业迈步不大,缺乏比较全面系统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我市文化产业单位总数虽然较多,但体量较小,经营机制缺乏活力,创收能力不强。4、大同市文化市场稽查队的单位性质问题。大同市文化市场稽查队现为差额拔款事业单位。至今在核定稽查队经费时,仍按差额补贴事业单位给予核定,造成人员工资相差30%,“三项补贴”、办公经费、办公租房费用、办案经费和日常检查费用分文没有,给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造成很大难度。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亟待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保护机制的制定步伐不能及时跟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管理工作不够健全,保护标准和目标管理不够完善,一些依靠口传身授方式加以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
针对上述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1、加大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按照国家规定的“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的要求,在财政支出中确定对文化投入的具体比例,每年亦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设立文化专项基金,保证有影响的重大文化活动的经费投入,保证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文化单位的日常工作经费。2、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要统筹规划,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提高用于乡镇和村的比例。到2010年,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3、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制定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尽快扭转我市文化产业规模小、效益低、发展速度慢的被动局面。4、尽快解决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单位性质。为了保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建议市政府将文化市场稽查队由差补事业单位改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5、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性工作,加大抢救力度。
(张燕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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