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人大内司委对司法鉴定工作进行调研
2007年11月20—21日,省人大内司委就大同市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山西省司法鉴定条例》进行了调研。市政府秘书长韩美山介绍了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局长韩根汇报了“一决定一条例”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大同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有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升主持了汇报会议。
2002年前,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多系统、多层次设置,各鉴定机构彼此独立,各自为政,使管理处于无序状态。2002年初,我市成立了大同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管理逐步正轨。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共同努力,以宣传发动为主线,多次举办司法鉴定业务讲座。狠抓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培训人员11次1175人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管理监督,保证司法鉴定规范运行。截止2007年7月我市共设立了8家司法鉴定机构,核准开展七项业务,有司法鉴定执业人员102人。几年来,共办理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业务2038件。
我市的司法鉴定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鉴定机构布局不太合理,鉴定业务较单一。二是县区综合性司法鉴定中心建设有待于开拓发展。三是司法鉴定业务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四是司法鉴定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五是一些执法部门贯彻“一决定一条例”不到位,违法鉴定的现象还有发生。
调研组对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提出了许多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希望我市有关部门狠抓落实,进一步推进司法鉴定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调研组一行深入市三医院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实施察看。
(马淑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