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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内司委对全市法院
执行工作和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
工 作 进 行 调 研
2007年1月15至16日,为了配合第28次常委会的审议工作需要,市人大内司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一次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和市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城区、南郊、矿区法检两院进行了座谈。常委会副主任周升、冯及时、马维平参加了调研。
调研中了解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行执行体制和执行权分离运行机制,加大力度清理执行积案,积极规范执行行为,着力提高执行队伍素质,为创建和谐大同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快捕快诉,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认真履行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使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在省院考评的15项工作中,有13项进入前三名,民行检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第一名,侦查监督工作获得“四连冠”。
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1、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还不适应。监督意识不强,不敢监督、不善于监督、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2、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繁重的工作任务还不适应。一些基层院办案力量不足,检察官断层问题突出,个别干警存在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的问题。3、执法观念和行为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还不适应。执法不规范,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随意扣押、冻结款物、违法违规办案的问题时有发生。4、检务保障能力与检察工作担负的任务还不适应。经费保障不到位,办案装备设备陈旧落后,影响和制约着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5、法院执行人员的思想不稳定,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执行方法简单,力度不大,责任心不强,行效执率不高。6、为了提高结案率,要求双方当事人和解,甚至以中止等形式结案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影响了申请人权利的实现。
为此,调研组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是提高执行人员和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和政治业务素质。二是用好用足法律手段,穷尽执行方法,讲究执行艺术,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在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经执行人申请,坚决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悬赏。三是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进行探索和研究,使其运行规范和程序完善。四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力度,查办案件要重点突出,要在大案、要案上下功夫。
(马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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