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李淳等莅同进行立法调研
为了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反映基层意见和广大群众呼声,7月24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李淳、副主任马骏等一行四人莅同对《山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田、马维平分别参加了座谈会及调研活动。
7月24日下午,在大同宾馆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维平主持会议。市和部分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和两级政府文物、旅游以及恒山、云冈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领导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人员通过各自的工作实践,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照条例草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普遍认为,制定本条例非常适时,今后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将会更规范、更科学化,特别是对许多知名度小又极具保存价值的名胜,由于游人少而影响到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景区,是急时的挽救。与会人员还提出了很多其他建设性的意见。
7月25日、26日,调研组又对恒山、悬空寺、上下华严寺等景区的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了景区的具体管理情况。
调研组通过三天的调研活动,基本了解了我市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的概况,并肯定了我市在这项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我市在实际管理中存在的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缺乏协调和沟通,没有形成合力和通顺的管理机制的问题,并要求我市在今后的管理实践中,继续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既要做好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性、传世性”工作,又要发挥好她的“公益性、展示性”的作用。对在座谈会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调研组认为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回去后将进一步研究条例,使条例更符合实际、更科学、更具有可操作性。
(马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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