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妇儿工组就《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
办法(草案)》来同进行立法调研
为了做好《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的立法工作,由省人大妇儿工组副组长带队,一行三人于6月20日来同进行为期半天立法调研。
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妇儿工组副组长梁豫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妇儿工组组长周升参加了立法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参会单位负责人就2006年5月18日出台的《办法(草案)》修改稿进行认真的学习,就妇女政治权利的保障、文化教育权益的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保障、财产权益的保障、人身权利的保障、婚姻家庭权益的保障、奖励与处罚、法律责任等方面开展了热烈地讨论。
来自市妇儿工组、公安、司法、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农业、工会、妇联等部门负责人,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的妇女代表,根据省情、市情及我市政治权利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女性受教育权益保障情况;就业及再就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女职工劳动特殊权益的保障情况;女性因结婚、离婚、丧偶及居住地变更等情形、农村个体经济的分配是否实行男女平等;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的养育、老残家庭成员赡养等面临的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妇儿工组组长周升主持了这次立法调研座谈会。
(高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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