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的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于6月15日—16日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分两个组深入新荣区、南郊区、广灵县、灵丘县对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进行了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升、孙日兵参加了调研。
大同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05年10月份开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民政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使换届选举工作进展顺利,按时完成。调研中了解到此次换届选举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时间紧、任务重、质量好。这次换届选举前后只有2个月的时间,比起过去一般需要6个月时间完成这项工作少了4个月,但质量却是最好的:党员当选比例提高;村委干部的政治素质有所提高;年龄、文化结构更加合理;“一肩挑”比例有所上升。二、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了换届选举骨干培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三、依法办事,程序到位,紧紧围绕选民的五个权利严格把关,有的农业县区通过总结经验,使严把“五关”的工作程序进一步细化。四、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信访渠道畅通,查处率100%。对换届选举中存在的问题经查实要求限期改正。五、新一届村委组织产生后,及时完善配套了村级组织,进行了整章建制,实行了民主决策。
我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进展顺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乡镇的村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对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二是一些贫困村村民参选的积极性不高,竞争不强,选举起来难度较大。三是个别村存在着不太正常的拉票、贿选现象,存在着不正当竞争行为。四是个别乡镇对重点村、难点村排摸分析不够细致,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预见不足,发生问题后处置不够及时有力,特别是对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不到位。五是个别村委会换届后不注意整理、封存选举资料。有些村虽然建立了村规民约、村干部工作岗位责任制等制度,但形同虚设,村民不关心,村干部不愿执行。还有些村委会下设的工作机构作用发挥的不明显。六是有的县区、乡镇对新当选的村委干部不进行培训。为此,调研组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各级政府及民政部门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对乡镇、村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进行选举前培训和学习,对相应章节进行重点培训。二是有关乡镇加大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力度,做好落选候选人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自己的落选,支持帮助新班子开展工作。三是民政部门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由县区对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进行集中培训,由乡镇对其他村委会干部进行培训;四是通过省人大向全国人大反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修改,将村委会换届选举修改为5年一届,与市、县、乡换届选举同步进行。
(马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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