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科技进步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和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6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克勤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科技部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天特鑫公司、椿林林牧养殖园和海发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在调研中了解到,科学技术作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一是制定并进一步完善和实施了科技进步方面的政策、法规;二是加强了对科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科技兴市”领导组,并首次将科技进步指标列入了对县区政府及主要领导的考核指标体系,自上而下签订了科技目标责任制;三是加大了政府科技投入力度。据统计,“十五”期间,市本级财政预算科技三项费累计达到2887万元,年均增长11.3%,这是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最快的时期。2006年市本级科技三项费财政预算为800万元,占市本级一般财政预算支出的1.02%,比2005年的730万元增长了8.75%;四是大力开展技术创新,不断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近五年,我市专利申请接近200项,且呈逐年递增趋势,专利申请量名列全省前3位。“十五”期间,我市取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数居全省第二位。五是注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为科技人员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通过用政策激励人才、用项目培养人才、用事业凝聚人才、用法律保障人才,特别是在青年人才培养方面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对我市科技发展后劲,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在调研中也了解到,我市在贯彻“一法一条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科技投入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重大科技项目投入资金太少;知识产权保护相对滞后,特别是许多企业专利保护观念谈薄,对自主创新的科研成果申报专利不重视,给我市科技事业及企业技术进步带来了一定的损失;科研事业单位资源分散,没有形成合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浪费。
在调研中王克勤主任指出,目前我市高科技企业数量仍较少,实力也较弱。他希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围绕确定的“十一五”发展目标,进一步增强科技意识,依法行政,以创新的思维,积极推动我市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教科文卫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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