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山西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调研组莅同开展专题调研
为了进一步推动《山西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的贯彻落实,研究解决当前农村卫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5月15日至19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魏凯带领的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三人莅临我市,就我市贯彻执行《山西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大钧与调研组领导见面并交换了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维平全程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宏安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首先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市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发改、环保、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会。16日上午,调研组又邀请我市周边县区的卫生局局长、医院院长、乡镇卫生院院长、疾控中心主任、妇幼保健站站长20多人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我市及各县区落实《山西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的情况,内容包括:各级政府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投入增长情况;制定区域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和卫生规划情况;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和人员工资待遇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情况以及履行管理农村公共卫生职责的情况。
从17日至19日调研组一行到我市灵丘县进行调研,听取了县政府的汇报,并和县医院、各乡镇卫生院院长、村卫生室负责人座谈,具体了解该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普及情况。之后还深入到独峪乡、落水河乡卫生院实地察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器械配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转情况。在曲回寺村、上堡村卫生室,调研组领导仔细了解了就医环境、询问村医的用药和农民的看病情况,还走进农户家里察看“三连沼气”的推广应用,鼓励当地农民变废为宝,改善人居环境,走循环农业的发展之路。
在同期间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举行座谈、走乡串户、实地察看,对全市普及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农民健康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农村卫生面貌发生可喜的变化,特别在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地方病防治、公共卫生防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几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普遍较差、不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医疗服务需求;二是农村医疗技术水平提高缓慢,医疗服务能力不强;三是乡镇医技人员结构老化、技术力量薄弱、卫技队伍亟待补充。四是农村卫生事业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调研组表示要把这次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带回去认真地进行研究
,梳理后及时向省政府反映,涉及政策性的问题督促政府尽快予以解决。
(李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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