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依法办好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
1月8日至9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分别到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政公用局、市卫生局进行了为期二天的关于市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座谈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变英参加了这次会议。
座谈会上,首先听取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关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流程以及在办理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接着,承办单位对市人大代表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面对面现场回答,代表们十分满意,收到了良好效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变英在会上作了发言,她说:今天的会议开的很好,很有必要,大家互相促进,增进了解、理解,提高了认识,并且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使“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得到充分体现。
她指出: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他们行使权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代表群众利益和意愿,对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实施监督的基本方法。人大代表的建议是经过他们辛勤调查、视察、研究之后,用汗水和脑汁撰写出的,我们必须尊重代表的意见,认真研究,积极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是代表群众提出的,是帮助政府拓展工作思路,监督和支持政府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形式;做好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不仅可以加强政府部门和人大代表的思想交流,而且是促进相互理解的纽带和桥梁;同时,要改变“市委、政府一转了之,办理部门一答了之,人大代表一提了之”不负责任的态度,切实搞好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使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到实处。
为了激发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建议的质量,促进承办单位的办理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办理单位建议: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每年应组织评选一批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优秀人大代表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穆福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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