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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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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法制委来同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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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鹏,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田凯一行4人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经济立法规划及《山西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在我市进行调研。
在19日下午的座谈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办按照省人大调研组的要求汇报了我市地方立法的情况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和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大钧参加了座谈会,并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立法情况。他说,大同市作为全国十三个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市,五年来立法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从数量来看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0部,等于前十年立法数量的总和。从质量来看我们注重强调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多部地方性法规受到全省乃至全国人大的关注,各省市人大也多次来人来信取经调研。纵观本届立法工作,最突出的是立法质量的提高。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大量探索性工作,并在许多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和提出。前十年多数地方性法规是政府起草和提出,这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法规案在整个提出法规案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从根本上改变了起草、提出渠道单一的状况,下一步,我们准备向社会公开招标起草单位,继续扩大起草渠道。二是立法程序的民主化。主要有四个方面:1、每部地方性法规在审议前都要就其可行性、必要性组织进行立法调研,并责成相关专委或工委向常委会写出立法调研报告;2、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普遍采用,其中举行听证会在全国是最早的;3、对争议较大、社会群众关心的地方性法规在媒体上公布,征求全社会意见;4、改进常委会审议制度和表决制度。以前地方性法规的审议基本上是二审制,为保证审议质量本届常委会对大多数地方性法规实行了三审制或多审制。同时,为充分发扬民主,本届常委会对地方性法规表决方式也由举手表决改为无记名投票。三是地方性法规的质量保证。从立法项目看,本届人大常委会自主性、创制性法规很多。如《大同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大同市户外广告条例》、《大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其中古城保护条例,户外广告条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在全省乃至全国是首创。从法规内容看,体现地方特色,有可操作性的创制性条文增多。从法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内容上看,我们十分注重克服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倾向,致力于平衡执法者权利和义务,公民和单位权利和义务的统一,特别是针对以往法规对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规定少的情况,在本届制定的地方法规中增加了很多这方面的内容。从机构保障上看,除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外,我们针对法律人才少的实际,成立了法律资询委员会,聘请社会上法律专业人士担任委员,这项工作为立法质量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安大钧主任还对省人大立法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在听取我市立法情况汇报后,李鹏副主任委员说,大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来的立法工作很扎实,很有特色,在全省乃至全国影响很大。他希望大同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努力,把立法工作做得更好。
19日,省人大法制委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马维平的陪同下,深入山西柴油机厂和大同市工商局进行了调研。
(刘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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