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向我市社会各界公告广泛征求意见,并责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调研,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和各方面人士的意见。
八月七日至九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维平亲自带队,深入同煤集团总公司、城区、市司法局的各行政执法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街道居委会、私营企业等二十多个单位,组织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学者、律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五十多名有关人士征求意见。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物权法草案是一部明确物的归属,保护物权,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基本法律草案,立法质量很高。但物权法草案依然有值得磋商的地方。大家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过整理各方面的意见共六十七条,并将这些意见打印,分别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
(杨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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