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4月28日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安大钧主任代表大同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大同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大同市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贯彻省委八届七次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八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实现小康大同、法治大同、和谐大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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