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 议 决 定
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4月28日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郑福院长代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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