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06年3月1日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4月23日在大同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大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审查、批准大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大同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2005年总预算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总预算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大同市2005年总预算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总预算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批准大同市200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质询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选举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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