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4月17日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安大钧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去年换届以来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对新的一年工作的安排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去年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大同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本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突出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维护民权的工作主题,积极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工作重点,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第一要旨,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保障和促进了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大同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一切为了发展,重振大同雄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把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维护民权作为工作主题,把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作为根本任务,依法履行职责,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再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新局面。要全面落实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坚持立法为民和民主立法,使制定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和完善监督方式和监督机制,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以《行政许可法》和《大同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引深执法责任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工作监督,高度关注"三农"问题,以此作为工作监督的重中之重;继续加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的监督;积极做好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使他们牢固树立"为人民掌权,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切实提高人事监督工作质量。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公开化、民主化和程序化,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努力保证代表法及我市"两办法一决定"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意识;积极组织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开展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继续加强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推动乡镇人大积极开展工作,上下联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加强人大理论的研究,加大人大工作宣传力度,搞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五十周年纪念活动,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查研究,切实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体现民利。坚持不懈抓好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会议相信,新的一年,在中共大同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一定能够团结一心,勤奋工作,为建设法治大同、小康大同,推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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