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大同市2002年
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的决议
(2003年8月2日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3年市本级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董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大同市2002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宏观调控职能,促进经济发展。要大力组织预算收入,强化税收征管,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努力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加大对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和生态建设等公共需要的投入,保障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资金需要。要不断更新理财观念和理财方式,积极开拓新的财源。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的安排,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减轻农民、企业和社会的负担。继续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管。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要本着效益原则,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和部门决算的审计,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市、县(区)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预算执行、超收收入的使用和预算外资金的监督。两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全面完成2003年的预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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