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 议 决 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 质询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 的 决 定 (2002年5月24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质询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决定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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