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2年3月31日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勤明所作的《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在中共大同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努力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集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力度,不断增强监督效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在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强化监督,公正执法,进一步引深“严打”整治斗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业务工作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的改革,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依法惩治各种犯罪活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要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为重振大同雄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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