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大同市2001年总预算
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的决议
(2002年3月31日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大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2年市本级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董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大同市2001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完成2002年全市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全面完成2002年的预算任务。面对加入WTO的新形势,要认真研究实施新的财政体制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组织预算收入,整顿税收秩序,强化税收征管,加大稽查力度,积极清理欠税;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严厉打击偷税骗税抗税行为,做到应收尽收。积极搞好城市经营,增加土地、水资源等方面的财政收益。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坚持“一是吃饭,二是建设”的原则,确保重点支出到位,安排使用好社会保障、支农、科技、教育等方面的资金。要加快事业单位的改革步伐,对经营性和竞争性事业单位,逐步削减财政拨款。要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风尚,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支出,狠刹铺张浪费之风。要加强会计监管,严格审计监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依法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要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推进部门预算编制,继续完善政府结算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积极做好税费改革的准备工作。市、县(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依法加强对预算执行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监督。
今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一定要在中共大同市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团结进取,为圆满完成2002年预算任务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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