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大同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02年3月31日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大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大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田云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完成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政府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面对加入WTO的新形势,围绕“一切为了发展,重振大同雄风”主题,全面实施“四大战略”,抓好“四件大事”,开拓进取,加快发展。要大力提升煤炭产业,发展潜力产品、旅游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全面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进程,推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着力推进企业制度创新,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努力创造条件,多渠道、多形式扩大就业面,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水平。放宽政策,削低门槛,积极支持民营经济进入工业、城建等新领域,全力推进民营经济步入新的快速发展期。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启动民间投资和引资工作的力度,以投资多元化带动产权多元化。围绕WTO规则,加快政府职能与管理方式的战略性转变,加强政风建设,改善宏观调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切实抓好软、硬环境建设,为投资者构建宽松、良好的发展平台。要继续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今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一定要在中共大同市委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面实现我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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