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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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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召开地方立法工作会议

    12月12日,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在雁北宾馆召开。会议对我市15年来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做法和体会、成绩和经验、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回顾总结,并确定了今后的目标和任务。
    市委副书记、市长郭良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大钧,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苑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富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国、马普、周升、董变英、马维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佑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冯境城,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共140名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维平主持。
    我市是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全国“较大的市”,1988年以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45部,其中1998年至今共制定23部,是前10年的总和。在这些地方性法规中,规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行为的有9部,根据广大群众迫切需求、形势发展急需制定的有14部。
    会议首先由市人大常委会安大钧主任讲了话,他总结了近年来我市地方立法形成的基本工作思路和基本做法及探索。他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全市地方立法活动,树立立法为民和民主立法意识,维护三个基本原则,完善了地方立法程序,正确处理了五个关系。在谈到今后5年地方立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时,他指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继续坚持已形成的工作思路,积累经验,不断探索,以经济立法为重点,兼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立法,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在经济立法方面,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大同市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说明经济立法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在制定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已经或正在着手制定《大同市企务公开条例》、《大同市村务公开条例》、《大同市政务公开条例》、《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和《村民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条例》。这标志着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市人民政府郭良孝市长就政府立法工作讲了几点意见。他要求,要认真贯彻《立法法》,提高立法质量和实效,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好国家法制统一与地方立法特色,政府、市场与社会,权力与责任,社会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强制与规范引导,实体与程序之间的关系,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他强调,政府立法工作要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统筹考虑立法项目;把握立法规律,确保政府立法的科学性;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把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作为政府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创新立法机制,切实提高政府立法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努力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市委政法委书记苑吉在讲话中指出,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意义重大,各相关单位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地方立法工作,加强经济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在立法观念、立法工作机制、立法方法上找突破、求创新,促进我市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水务局、市建委负责人就地方立法工作谈了他们各自的履职情况,也谈了他们今后五年的立法意向和建议。
                                                     (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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