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联系单位工作会议
8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简称民宗侨外工委)联系单位会议,这是自这个工委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会议,标志着这个工委的工作正式启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大钧,副主任马维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旅游、对台部门,作为民宗侨外工委的联系单位,其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安大钧主任在讲话中强调,民宗侨外工委作为市人大常委会新设立的工作部门,要与各联系单位加强工作联系,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发挥作用。首先要在立法方面加强联系,凡有立法任务的,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立法调研和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其次要在监督方面加强联系,民宗侨外工委所联系的部门,都属于执法部门,担负着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任务,民宗侨外工委要搞好执法检查,还要听取联系部门的工作报告和汇报,各联系单位要按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按年度报告执法情况;再次是在重大事项决定方面加强联系,民宗侨外工委要经常与各联系部门和单位勾通情况,有什么重大事项需要作出决议或决定,就要搞好调查研究,由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决议或决定,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此外,在日常工作方面,各联系单位有何困难、问题和要求要及时向人大报告,人大要给予大力支持。
马维平副主任就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的职责任务、工作制度和近期工作的要求作了讲话。他说,近期内搞好三项工作,一是要与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一起搞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执法检查;二是要配合省人大和省旅游局搞好旅游专题调研;三是做好宗教事务管理立法方面的前期工作,有关部门要做好各项准备。
参加会议的市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旅游、对台部门的负责人就当前工作情况作了发言。
(李颖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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