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2月13日至2月15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
1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大钧主持了预备会议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国、王玉田、周升、王克勤、马维平、秘书长冯境城及委员共25人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佑列席了会议。在预备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大钧传达了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和日程。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汇报、关于2007年预算安排情况的汇报、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大同市献血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废止《大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常务副市长高印关于拟任市公安局局长议案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福关于市中院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拟任职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拟任公安局局长作了供职发言。
13日下午,会议分组审议了上述汇报、报告、法规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2月14日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克勤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大钧、副主任王建国、王玉田、周升、冯及时、马维平、秘书长冯境城及委员共25人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世杰、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赵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佑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内司委关于贯彻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决定(草案)的说明。
14日下午,会议分组审议了上述报告和有关决定草案。
2月15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了联组会议和第三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维平主持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大钧,副主任王建国、王玉田、周升、冯及时、王克勤、秘书长冯境城及委员共30人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富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佑列席了会议。
在联组会议上,各小组召集人汇报了本组审议情况。
接着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均表示满意;通过了《大同市献血办法》和关于废止《大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决定。通过了关于召开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4月23日召开;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通过了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人事辞职事项、关于“一府两院”人事任免名单,决定任命苏浩为大同市公安局局长,并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大钧就如何做好准备工作,高质量地开好市十二届人大五次提出要求。他强调要充分作好会前准备工作,搞好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要按照十六大和十六大以来中央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生问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四个方面行使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等法定职权。
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兴祥、李忍、程家濂、刘采京、孙录、张林、张富堂,市人大各专委、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人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郝 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