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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
联合召开《大同市城市供水条例》
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针对我市水资源匮乏、污染严重及城市供水矛盾等问题,我市将于今年2月正式颁布实施《大同市城市供水条例》,为了确保城市供水安全有序发展及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同时为了做好《大同市城市供水条例》颁布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和动员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于1月18日上午,在大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厅联合召开了《大同市城市供水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维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郝月生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德成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农工委,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市水务局、市市政公用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马维平副主任作重要讲话。他说,城市供水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但近年来由于我市水资源匮乏,各种生活、工业废水的泛滥,人为的破坏及盗水欠费等原因,致使我市城市供水形势较为严峻。为此,我市各有关部门积极着手起草我市的供水条例,经过反复论证和多次修改,使这部法规草案既符合上位法规定,又具有大同的地方特色,切合实际。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把供水企业和用户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纳入法制化轨道,对进一步规范供水市场,促进供水事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大同市城市供水条例》共六章49条,主要突出了以下几个重点:一是既维护了自来水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充分考虑了作为市场主体的城市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把“水表出户,一户一表,抄表到户”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了规定,目的是为了加强管理和为自来水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奠定一个好的基础;三是强调自来水定价必须坚持政府定价,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四是加强水质管理,规定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饮用水的卫生状况,确保广大市民用水安全;五是强调公共供水设施的维护,确保公共供水设施不受侵犯;六是授权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一定的处罚权。
最后,马维平副主任希望全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各执法单位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准则,加强内部管理,依法执法,为构建和谐大同发挥积极的作用。
会上,郝月生副市长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城市供水企业,要大力开展对《条例》的宣传工作;要强化服务意识,履行好法定义务;要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条例》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心全意地搞好服务,真正让全市人民吃上放心水、满意水。
(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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