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召开代表重点建议督办会
根据主任会议关于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重点建议进行督办的精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于10月13日上午召开了代表重点建议督办会。市卫生局、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第五人民医院、第七人民医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督办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克勤出席了会议。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王仲文提出了“医学检验‘一单通’在我市应尽快实行”的建议,该建议被确定为重点建议,并交由市卫生局承办。督办会上,市卫生局负责同志汇报了办理代表重点建议的具体情况。各参会医院负责同志汇报了执行医学检验“一单通”的情况。人代会后,市卫生局接到承办市人大代表关于“医学检验‘一单通’在我市应尽快实行”的重点建议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会议进行研究,并针对当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前提下,为了有效地避免因重复检查造成的医疗资源浪费,合理降低患者负担,同时尽快落实市人大代表的重点建议,决定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实行临床检验、医学影像报告“一单通”。2006年5月19日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全市医疗机构试行临床检验、医学影像报告“一单通”的通知》文件,《通知》首先确定了首批具备市级临床检验、医学影像报告“一单通”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为大同市第一、二、三、四、五、七人民医院,同煤集团第一、第三职工医院。同时制定了实行临床检验、医学影像报告“一单通”的原则,按照省卫生厅“遵循小医院认可大医院,同级医院互认的原则”,凡具备市级临床检验、医学影像报告“一单通”互认资格的医院,其“一单通”临床检验、医学影像项目报告可通用,其他医疗机构须认可市级“一单通”互认医院出据的临床检验、医学影像报告。并提出了具体要求:1、各医院实验室必须统一质检物,开展通用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工作,质检数据按规定上报市卫生局进行动态管理。2、各医院实验室必须参加由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以便观察各实验室之间检测结果的可比性。3、各医院实验室一季度进行一次由市卫生局组织的现场相互比对,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医院实验室,市局将取消其检验报告的通用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通知》规定全市医疗机构临床检验、医学影像报告“一单通”从2006年6月1日起实行。从汇报中了解到,首批被确定为互认资格的8所医院,从6月1日起全部实行了医学检验“一单通”。一单通的实行,减轻了患者的负担,方便了患者就医,受到了患者的欢迎。
会上,王克勤副主任指出,市卫生局对办理代表重点建议高度重视,接到建议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实行医学检验“一单通”,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体现了市卫生局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疾苦精神。市卫生局在办理代表建议、解决群众问题方面,行动是积极的,措施是得力的。同时他还指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并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
(
张燕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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