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城市供水立法座谈会
根据主任会议安排,7月1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大同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富堂、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冯瀚出席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农工委、建设环保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及城市供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德成主持。王德成主任首先就《大同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的立法宗旨作了说明。他说,《大同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共七章六十条,立法目的是为了发展大同市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供用水的保护、合理开发和节约利用。
会上,围绕条例草案,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了解掌握到的情况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一致认为,条例的制定是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表现;对加强我市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建设,维护城市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进城市供用水工程建设必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对条例草案中部分条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修改建议。
在听取了与会人员的发言后,王德成主任作总结讲话。他说,希望大家继续共同努力把这部条例制定成为质量高、有特色、可操作性强,有利于发展大同市城市供水事业的地方性法规;法工委将认真研究和吸纳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修改建议,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后,将在新闻媒体上刊登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倾听群众呼声,以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加全面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法规更具有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
(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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