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1月18日至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1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大钧主持了预备会议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国、马普、王玉田、周升、冯及时、董变英、王克勤、马维平,秘书长冯境城及委员共28人参加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冀明德、市政协副主任于秀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佑列席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兴祥、李忍、刘采京、孙录、张林、张富堂列席了会议,有3名市民旁听了会议。
在预备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大钧传达了省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精神,会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本次常委会的会议议程和日程。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法律服务情况的报告、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大同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大同市与黑龙江省鹤岗市缔结友好城市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质询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修订草案)》议案的说明。1月18日下午和1月19日上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上述报告和议案。
1月19日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了联组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克勤主持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大钧,副主任王建国、马普、王玉田、周升、冯及时、董变英、马维平,秘书长冯境城及委员共28人出席了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佑、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韩美山列席了会议。
在联组会议上,各小组召集人就本组的审议情况进行了审议发言。
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会议以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法律服务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均表示满意;表决通过了《大同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批准了大同市与黑龙江省鹤岗市缔结友好城市的决定。
(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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