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
《煤炭法》《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5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在常委会会议厅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同时对我市煤炭生产经营管理和收益情况的调研工作进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变英主持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普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经委、煤管局、财政局、大同煤炭集团公司、地税局、城区、矿区、大同县、浑源县等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马普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对《煤炭法》、《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和煤炭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及煤炭收益情况的调研工作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并经过主任会议认真研究后开始实施的,其目的是通过对《煤炭法》、《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和煤炭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及煤炭收益情况的调研,从中发现我市在贯彻实施《煤炭法》、《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在煤炭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和煤炭收益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监督检查法律实施主管机关以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治煤,加强对煤炭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进一步规范全市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好国家的经济利益的情况,旨在促进全市煤炭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这次执法检查和调研任务十分艰巨,要认真搞清楚全市及各县区煤炭实际产量多少?全市及各县区国营或乡镇、村办煤矿承包给个人有多少?2004年全市及各县区煤炭税收及其它收益是多少?今年1~4月煤炭收益是多少?各检查组要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形式搞好检查调研工作,要认真倾听煤矿职工的意见,了解当地农民对煤矿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对当地经济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的审议提供一份高质量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报告。
董变英副主任在会上强调指出,这次执法检查任务非常艰巨,难度也非常大。检查人员一定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感,不仅要监督好“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更要把理解和支持好煤炭的发展做为自己的责任,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真正的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
动员会后,检查组认真听取经委、煤管局、财政局、大同煤炭集团公司、城区、矿区、大同县、浑源县等单位的汇报,然后分三个小组分别赴南郊、左云、新荣、大同煤运公司、大秦公司、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进行实地检查和调研。
(财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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