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4月27日至4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
4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大钧主持了预备会议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国、马普、周升、董变英、王克勤、马维平,秘书长冯境城及委员共23人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雁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佑列席了会议。原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祥、李忍、程家濂、刘采京、孙录、张林、原常务副市长张甫列席了会议。市人大各专委、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负责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也列席了会议。有1名市民旁听了会议。
在预备会议上,会议采取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和日程。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大同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大同市村民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大同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关于《大同市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修订草案)》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27日下午和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上述报告和议案。
4月2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了联组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国主持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普、王玉田、周升、董变英、王克勤、马维平,秘书长冯境城及委员共23人出席了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佑列席了会议。
在联组会议上,各审议小组召集人就本组审议情况进行了审议发言。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会议采取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大同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均为不满意;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为满意。表决通过了《大同市村民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关于修改<大同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2005年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免职事项。
(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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