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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公告·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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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01年12月27日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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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
聂胜利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李长春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树人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穆芳茹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石俊峰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友竹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杨成泉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文华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 录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史保国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吴建中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韩志民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润玺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 昕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志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怡红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延川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郑剑兴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于文义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 琴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胡 安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孟增迎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邢安亮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免去:
刘喜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穆芳茹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赵有相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兰英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成信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调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友竹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庭长职务;
庞善升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恒旺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盖恒斌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生素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武文有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长春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席继业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美香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赵延川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孟广武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戎悦仁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田德茂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石俊峰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郑剑兴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马 丽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赵玉凤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武宗孝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范焕世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李殿才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侯志魁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梁铁庄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裴振雨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殿军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玉林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明富的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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